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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职业学院体育馆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0 12:49:23
泊头职业学院体育馆管理制度
一、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比赛及教职员工体育锻炼的专用场所。
二、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负责对馆内的设备、器材、卫生、防火等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管理。 
三、所有进馆人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禁,注意文明礼貌,严禁斗殴、大声喧哗、追逐嬉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及吐口香糖。 
四、在体育馆上课及训练的班级和运动队,由任课教师及教练制定安全及物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确保其他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五、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他物品,场内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馆内器材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六、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室内的地板,严禁穿皮鞋、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要求穿软底球鞋。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利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入馆,不得带宠物入场。
七、雨雪天在馆内活动,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不得带入场馆内。
八、体育馆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并每天打扫馆内卫生,做到各个场地、活动室的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墙面干净,无乱刻乱画粘贴及蜘蛛网等,定期喷洒消毒药水。
九、开放时间:1、教学和集体活动需提前预约。
              2、教职员工体育锻炼时间:
                 冬季:16:00——18:00
                 夏季: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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