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实训中心岗位职责暂行规定》 - 规章制度 - 实训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实训中心岗位职责暂行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4 14:53:43
 
第一条 实训中心各科室是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建设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服务,富有奉献精神。
第三条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努力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爱护国家财产。
第四条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并按实验室岗位职责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 了解教学和实验计划,统一安排,并协助教师上好阅读课、实验课。熟悉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及相关的理论、实验技术。
第六条 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实验规范操作教育,搞好各科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七条 按时开放各科室。及时准确地开始各项教学实践活动。
第八条 各科室务必保障帐目清楚完整。并定期清点实物,做到书籍、仪器设备往来分明,帐物相符。
第九条 熟练掌握本处室的业务,熟悉各种书籍、器材等设备设施的保养要求,并积极动手保养。做好图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图书的阅读率、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和综合效益。
第十条  各种教学设备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便于取用。定期整理。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相关处室的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闸、电闸、门窗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对来本处室工作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负责向师生进行爱护图书、仪器、节约药品和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育。指导教师、学生正确使用图书、仪器。发现损坏时,立即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上报领导照章赔偿。
    第十三条 及时填写图书、仪器等设施的使用登记本,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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