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责任状 - 主题教育专栏 - 实训中心
实训室安全责任状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9 08:09:11
 
甲方:泊头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乙方:实训室管理员
        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结合本科室实际,为了更好的服务教学,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特与乙方签定以下责任规定:
一、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管理好所管辖区内的仪器设备及公物设施。
二、对比较贵重,精密的仪器,使用后要及时察看、保管。
三、物品,仪器要分类登记,定时清查,做到账物一致。
四、爱护管辖内的各种设备,为保证各种系统工作的正常运作,要定期对仪器设备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使用完毕,要及时检查,并做记录,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
五、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规程,确保仪器设备顺利操作,保障教学质量。
六、保持所管辖内教室的卫生,保证所辖区内设备的安全,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所负责的教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仪器设备是否)各种开关是否关闭到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如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善,督查不利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为第一责任人。
七、严格按照实训中心程序办理借用仪器、安排课程等程序,对所借危险仪器等教学用品要由任课老师领取、退还,严禁学生领取,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
八、负责二楼楼道至三楼楼梯和三楼楼道的卫生监督与保持以及三楼楼层内的安全。
甲方:实训中心主任             乙方:田涛
           2014年 2月2日           2014 年2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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