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室管理人员责任状 - 主题教育专栏 - 实训中心
微机室管理人员责任状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9 08:17:59
甲方:泊头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乙方:微机室承包人
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了更好的服务教学,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特与乙方(微机室承包人员)制定以下责任规定:
一、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管理好所管辖区内的仪器设备及公物设施。
二、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洗涤。
三、上课开始前,要与任课老师一起组织好上课秩序,要做到随叫随到,解决教学中仪器设备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四、保持实验室的卫生,保证所辖区内设备的安全,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所负责的实训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仪器是否归位)各种开关是否关闭到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如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善,督查不力等引发的安全事故,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严格按照实训中心程序办事,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不得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甲方:实训中心主任             乙方:徐坤
             2014年 2月2日           2014 年2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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